询价编号: CR1101-XJ-2024-135
因 工程 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 诚挚的邀请 贵公司 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
一 .询价内容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戈壁料 | 0-5mm | 立方米 | 40000 | |
说明 :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0时00分。
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 .有关要求
1.报价 文件 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 、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 、 法人身份证 、 资质证书(如有)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 其他资料。
2. 采用固定价结算, 报 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 须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2)设计图纸。
(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 戈壁料 质量要求。
4 .货物验收方式
(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过磅 /检尺 验收 ,经买方按照国家标准及材料产品要求的技术质量进行验收。
(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7 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 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 结算
每月 15 日 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 供方 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方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供需 才办理结算手续。 供方 不及时开具发票, 需方 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供方 不得因此要求 需方 承担违约责任。
5.2 支付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2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原则上不低于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依次类推;
(3).供货后的 12 个月,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25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25 %。
(4).本合同扣除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分项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 .报价有效期:6 0 日。
7.未按要求维护 报价及未按要求 编制 报价 文件 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
8.其他要求:无
四 .联系方式1. 采购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刘咏波
联系电话: 15827359875 邮 箱: 736839533@qq.com
到货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710-3712384
2024 年 0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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