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汕尾品清湖项目钢材 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 ZTSSJ- SWPQH -WZ-202 4 - 035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商务区品清湖片区基础设施(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湖南岸段工程)第二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 钢材一批 ,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高线 | HPB300φ6 | GB1499.1-2008 | 吨 | 5 | |
2 | 高线 | HPB300φ8-10 | GB1499.1-2008 | 吨 | 15 | |
3 | 盘螺 | HRB400Eφ10 | GB1499.2-2007 | 吨 | 150 | |
4 | 盘螺 | HRB400Eφ12 | GB1499.2-2007 | 吨 | 5 | |
5 | 螺纹钢 | HRB400Eφ10 | GB1499.2-2007 | 吨 | 5 | 定尺 12米 |
6 | 螺纹钢 | HRB400Eφ12 | GB1499.2-2007 | 吨 | 350 | 定尺 12米 |
7 | 螺纹钢 | HRB400Eφ14 | GB1499.2-2007 | 吨 | 5 | 定尺 12米 |
8 | 螺纹钢 | HRB400Eφ16 | GB1499.2-2007 | 吨 | 150 | 定尺 12米 |
9 | 螺纹钢 | HRB400Eφ18 | GB1499.2-2007 | 吨 | 5 | 定尺 12米 |
10 | 螺纹钢 | HRB400Eφ20 | GB1499.2-2007 | 吨 | 146 | 定尺 12米 |
11 | 螺纹钢 | HRB400Eφ22 | GB1499.2-2007 | 吨 | 25 | 定尺 12米 |
12 | 螺纹钢 | HRB400Eφ25 | GB1499.2-2007 | 吨 | 10 | 定尺 12米 |
13 | 螺纹钢 | HRB400Eφ28 | GB1499.2-2007 | 吨 | 50 | 定尺 12米 |
14 | 螺纹钢 | HRB400Eφ32 | GB1499.2-2007 | 吨 | 150 | 定尺 12米 |
合计 | | | 1071 | |
注:技术参数
热轧光圆钢筋
牌号: HPB300,执行 GB1499.1-2008国家标准的规定,按在交货地点 过磅计重验收 ,如果买卖双方对验收时的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热轧带肋钢筋
牌号: HRB400E,执行GB1499.2-2007国家标准,定尺12米,验收标准, 按在交货地理论重量交货,过磅复核,理论重量与过磅重量差额执行 GB1499.1-2007标准, 超出标准按实际过磅重量验收或退场处理。
钢材生产厂家入围名单:
1、 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
2、 广东泰钢实业有限公司
3、 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公司
5、 敬业钢铁有限公司
二、报价人资格 要求
1 .报价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注册时间在2022年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 或供货 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 .报价人 非股份公司 、 集团公司、工程公司 《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
5. 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 采用浮动价 + 固定 价差模式 ,合同期内 固定价差采购单位 不做任何调整 。
6. 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单价:采用浮动单价结算,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固定差额。
1.1结算基准价:供货周期内以到货日当日以我的钢铁网首次公布的广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韶钢、柳钢、三钢闽光三家钢厂价格的平均价(不参考备注栏价格),取整四舍五入为结算基准价(遇节假日参照节假日前一天)。
1.2固定差额:乙方将钢材运至甲方工程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利润等,由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合同期内,综合费保持不变)
2. 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 ×结算单价。以甲方现场指定人员出具给乙方的材料现场验收单,材料到场后进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
3. 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铁建银信等方式进行结算,货款由甲方银行账户进行支付,若乙方提前支取货款,由乙方承担贴息,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单价、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先货后款,甲方于结算完成后 三个月 内支付该批物资 75 %的货款, 六个月 内支付到 95%的货款,剩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竣工验收后)后30日内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4.交货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新港街道李厝村中铁十四局品清湖项目工地。
四 、报价资料
1 . 营业执照;
2. 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
3. 物资报价表;
4.业绩;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 单位 要求, 于 2024 年 7 月 5 日 14时00 分 前予以报价 , 报价资料上传至铁建云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商务区品清湖片区基础设施
(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汕尾品清湖南岸段工程)
第二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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