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花山区2024年解放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4-0271001 | |||||||
标段名称 | 花山区2024年解放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18-2024-0271001-1 | |||||||
招标人 | 花山区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统一代码 | 2309-340503-04-05-854461 | |||||||
最高限价 | 85050000.00元(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最高投标限价 为2880900.00元、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最高投标限价 为82169100.00元。) | |||||||
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王璐 0555-52009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7/11 9:00:00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 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 图审查完成后130日历天内 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 总工期150日历天。(图纸 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 |||||
被否决的投标 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森丰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汇华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资质 | 投标工 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 园2号仓库办公楼3楼305室-1、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湖东北路555号、扬州市吉安路209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68040000.00元(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投标报价 为2304720.00元、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投标报 价为65735280.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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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李
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宏亮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李
资格证书名 册建筑师
项目负责人 宏亮
称及编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许
中标候选人 皖1342020202103708
俊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
皖 1342020202103708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
人:20213400861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
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
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
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
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
公示时间
一个工作日)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 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520031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 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 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提出异议和投 诉的渠道和方 式 | 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 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 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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