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分公司徐工等设备配件
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程施工需要,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分公司决定对施工用设备配件采购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配件 | 原厂正品 | 批 | 1 | 2024.10.24 | 详见报价单 |
合计 |
| 1 |
|
|
注: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结算数量为准,供方应考虑数量调整的相关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国标
三、验收标准:原厂正品
四、报价说明:
(一)报价包含原材费用、加工费、装车费、运杂费、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协议执行期内为固定价。在协议执行期间,结算单价不予调整,亦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二)供方应充分考虑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因素;
(三)需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如报价单位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高于市场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
五、供货要求:
(一)本次所供货物将严格执行验收及售后使用跟踪,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需方对货物质量参数要求,若不符合将进行退货处理,因产品不合格对需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并有权把该单位拉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我公司的竞选活动。
(二)送货地点:
(三)产品需随车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检测报告。
六、结算方式:
(一)一票制结算,次结,供方需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供方提供发票后的60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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