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安市高新区晶优光伏供电专线配电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8500020230200000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号:GX-ZC-20230228-01;
项目名称:泰安市高新区晶优光伏供电专线配电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569734万元;
最高限价:370.569734万元;
采购需求:①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泰安市高新区晶优光伏供电专线配电工程,本期工程安装5台电缆分支箱,线路T接110kV龙腾变电站;10kV线路采用电缆埋管敷设,埋管一用一备;电缆采用ZC-YJV22-8.7/15kV-3*400,长度约2.64千米;电缆长度供参考,以实测为准;②质量目标: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③报价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④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3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5、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1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交易项目受理电话:0538-628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3月13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0538- 8938305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佃杰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地址: 泰安高新区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538-8938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佃杰
电话:0538-8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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