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华清东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安市新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发〔2022〕5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新城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新城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占地面积约5803.88㎡(约合8.71亩),总建筑面积:4353.24㎡,其中消防业务楼建筑面积为3794.04㎡;训练塔:地上建筑面积:188.16㎡,地下建筑面积:31.36㎡;设备房:地上建筑面积:18.52㎡,地下建筑面积:321.16㎡;
2.2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十里铺华清东路14号,北临华清东路,项目此次计划将西安市公交三公司的部分用地划入本次建设用地。;
2.3 项目投资总额:46304091.12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华清东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023506uBVkcUZpg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华清东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原址范围内既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公交三公司备用品仓库还建、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华清东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的设计(含红门影院、红门网吧等装修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其他: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资格预审阶段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的电子保函(保单)或纸质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华清东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华清东路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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