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供水管线大修(一批次)工程施工项目 | ||||
工程编号 | DFZW24-062 | 工程名称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供水管线大修(一批次)工程施工项目 | |
标段编号 | DFZW24-062-1 | 标段名称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供水管线大修(一批次)工程施工项目 | |
采购单位 |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目录 | 采购目录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 09时30分 | |
项目辖区 | 长兴岛 | 建设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公式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 | 公式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2日 | |
中标单位情况 | ||||
排名 | 第一名 | |||
中标单位名称 | 大连博远鑫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资质 | ||||
证书编号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工期 | 60 | |||
中标价格 | 10022588.00 | |||
中标价格单位 | 元 | |||
质量评定 | ||||
评审得分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项目经理:黄品均; 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辽22120209579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辽建安B(2020)1504675; 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工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65579元。 |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COLLCC=603694969&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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