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一、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60 二、项目名称: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供应商名称:辽宁盛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海洲乡海洲村办公楼204室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6.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选择一家单位负责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在出现施工计划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派出施工人员在指定地点施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2024年小额交通附属设施施工定点单位采购,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需求为准,同时每项工程最终付款额以财政审计结算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1、采购人提出项目需求后,中标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响应,在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第一时间组织进场施工。由于中标人原因拒绝施工或拖延工期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投标人追偿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投标人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2、本项目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设置技术人员数量需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如中标人安排技术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足够数量技术人员。投标承诺的所有人员与实际工作的应一致,服务期限内变更人员的,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3、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4、中标投标人所实施的项目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方面的文件规定。5、单项小额工程工期根据项目规模确定,具体以签订分项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程序:由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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